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贤率调研组赴大唐西市博物馆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调研
2019年03月18日

2月20日至21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贤率调研组在西安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实地调研,并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召开立法座谈会,听取省市县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有关工作情况的介绍,征求对《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的意见和建议。 

梁宏贤率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少林、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姜敏等一行调研组,首先调研了大唐西市博物馆,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有关领导的随同下对博物馆具体运营模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大唐西市博物馆馆长、研究馆员王彬迎接并全程陪同参观调研。梁宏贤对博物馆突出的丝路文化主题定位和提供的社会公共服务活动给与肯定。

立法座谈会上,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李全虎、省广电局副局长陆柯仑、省体育局副巡视员韩俊贤、省文物局副局长贾强等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及市县级有关部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等负责人,进行工作情况汇报与立法建议。大唐西市博物馆王彬馆长进行了非国有博物馆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践与思考的汇报,就大唐西市博物馆作为隋唐丝路起点、以挖掘与传承丝路文化的特色为优势,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提升非国有博物馆服务效能等方面对条例提出了几点切实的建议。特别是针对条例的适用范围是否包括非国有博物馆,希望进一步明确非国有博物馆公共服务的基本保障措施,以及政府对购买公益展览和社会教育等活动的资金保障;其中关于陕西特色文化、厚重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方面的建议与参会领导达成了一定的共识。

梁宏贤指出,条例的制定对促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制定一个条例首先是政治站位,要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2015年12月视察陕西重要讲话的“五个扎实”要求和中央有关政策精神作为条例的宗旨和灵魂,全面体现到条例中来;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陕西特色,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文化、挖掘历史文化、丝路文化,充分体现我省文化的丰富内容和深刻内涵;要在条例的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充分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行良法善治。

公共文化服务不仅是政府为公民提供的基本服务,也是不同性质的公共文化机构、社会组织等对公众开展文化活动的服务,更是增强文化自信、提高全民素质与推进社会主义特色文化繁荣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唐西市博物馆很荣幸长期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工作得到立法调研组的关注,相信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立法实施能更好解决突出问题,保障公民基本权益,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更好开展。

(大唐西市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