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出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施意见
2012年02月23日

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11年12月22日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决定》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对文化改革发展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精神上的旗帜,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全面总结了党领导文化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深刻分析了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全面部署了文化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文化建设的行动纲领。
    陕西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有着悠久丰厚的历史文化、光辉灿烂的革命文化、特色鲜明的民俗文化、壮美雄奇的山水自然文化、颇具实力的现代文化以及深受海内外关注的宗教文化。多种文化资源聚集一域,优势得天独厚。近年来,特别是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战略地位,提出“文化强”的奋斗目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同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为促进陕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康,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普及,巩固了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舆论宣传导向正确,凝聚起了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合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广泛深入,提高了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优秀文化产品不断涌现,扩大了陕西文化的影响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力度加大,对外文化交流活跃,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弘扬;文化体制改革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增强了文化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一批大型文化企业相继组建,一批重点园区、基地和产业项目建成或开工。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日益凸显,文化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日益提升,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日益高涨,我省文化建设已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必须清醒地看到,作为文化资源大省,我省文化发展的整体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亟待加强,社会文明水平尚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高,城乡、区域文化发展不够平衡;文化产业规模不大,总体实力和竞争力不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合格市场主体任务艰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建设和管理急需加强和改进;文化建设投入总量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等等。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决定》提出的要求,抢抓机遇,大胆创新,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局面。

    二、陕西文化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紧紧围绕实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共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把文化育民、富民、惠民、安民贯穿文化改革发展的始终,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全省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陕西文化实力和竞争力,加快建设文化强省。
    到2020年,我省文化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是:建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文化建设的各项主要指标处于全国前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新时期陕西人精神进一步弘扬;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公益性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文化产业快速发展,2015年实现增加值占全省GDP5%以上,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十二五”的基础上再翻一番,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占全部消费支出比重居全国中上水平;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文化交流更加活跃,陕西文化对外影响力不断扩大;文化繁荣发展的人才保障更加有力。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遵循以下重要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文化改革发展沿着正确道路前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遵循文化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以改革促发展、促繁荣,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提高文化开放水平,推动陕西文化走出去,积极吸收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关中与陕南、陕北地区的文化建设,扩大区域联动,实现协调发展;统筹城市与乡村文化发展,突出面向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着力缩小文化差距;统筹国有和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加快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三、实施建设文化强省“八大工程”

    (一)核心价值引领工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导文化建设,引领社会思潮,不断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1、开展“信仰、信念、信心”系列宣传教育。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心的“三信”宣传教育活动。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形势政策、国情省情、革命传统、改革开放及国防教育。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努力使这一全党全国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成为推动陕西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强大精神力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活动。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实表现纳入吸收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对党组织的考核管理。
    2、深化公民道德建设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和弘扬“爱国守信、勤劳质朴、宽厚包容、尚德重礼、务实进取”的陕西人精神。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到2020年建成一批全国和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城区)、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深化学雷锋活动,促进活动常态化。加强诚信陕西建设,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全面推进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每年办成一批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实事好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3、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动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创新形式,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及时推出善于学习、学用结合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全民读书活动,提高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的浓厚风气。

    (二)宣传舆论导向工程。把握正确导向,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使各类宣传文化阵地,各种文化产品和服务始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要求,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巩固壮大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组织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典型新闻宣传。主动设置议题,理性引导舆论热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做到科学、理性、依法、建设性监督。制定陕西省新闻舆论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应急体系,完善党委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健全新闻发布工作机构。完善新闻阅评、报刊审读、广播电视收听收看制度,推动各类媒体准确传播信息,自觉抵制错误观点,坚决杜绝虚假新闻。
    2、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提高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整合各类宣传资源,构建统筹协调、责任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效率的舆论引导格局。重点扶持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当代陕西杂志、西部网,发展壮大华商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等都市媒体。陕西日报、当代陕西要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做强做大党报党刊品牌。陕西广播电视台要突出办好卫视节目,打造特色频率频道,建成全国一流的综合性媒体。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多媒体广播电视,组建陕西网络电视台。建立分级使用、统一联动、安全可靠的陕西应急广播网。推进网络化集成播控平台及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有线电视双向化改造和农村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
    3、推进网络文化建设。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强化网上舆论引导,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支持重点新闻网站发展,建设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网站和思想理论网站、专业文化网站、青少年网站等特色网站。发挥主要商业网站、行业网站的建设性作用,培育一批网络内容生产和服务骨干企业。加强网络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出一批具有陕西特色、全国知名的网络文化品牌。建立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活动,发挥网络协会作用,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深入开展净化网络环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坚决惩处传播有害信息行为。加大网上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建立网络安全评估制度,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信息安全。健全网上舆情监测和应对联动机制,正确引导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发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舆论关切。省、市、县三级设立互联网综合管理协调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
    4、扩大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制定并落实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规划,展示陕西“绿色、现代、开放、和谐、奋进”的新形象。充分发挥中央和境外驻陕新闻机构的作用,延长宣传半径。组织好中央媒体、境外媒体陕西行活动。每年推出一批优秀的外宣图书、音像制品。积极推动省内主流媒体对外交流合作,拓展对外宣传阵地。扩大文化“走出去”的规模和影响,推动陕西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举办境外陕西文化周等文化交流展示活动。实施对外文化贸易促进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外向型文化企业,鼓励文化商演、文物外展和影视剧、图书等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出口,做大对外文化贸易品牌。鼓励文化单位同国外有实力的文化机构进行项目合作,学习先进制作技术和管理经验。发展文化服务外包。鼓励、支持文艺、体育、旅游、文物等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发挥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文化非营利机构在对外文化交流中的作用。

    (三)文化精品繁荣工程。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立足发展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激发文化创作生产活力,推出更多具有中华气派、陕西特色的精品力作,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1、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巩固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并重,推动陕西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加快发展。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促进优秀社科成果转化。加大对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项目的扶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推出更多有分量、有影响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整合研究力量,建设中国西部(陕西)智库园等一批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一批具有专业优势的思想库。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信息化建设。建设一批科普基地,开展社科知识普及宣传。
    2、创作生产更多的文化精品。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和正确的文化立场。把创新精神贯穿文化创作生产全过程,兼收并蓄、博采众长,增强文化产品的时代感和吸引力。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广播影视精品工程、文学艺术创作工程、精品图书出版等工程。结合关中、陕南、陕北区域文化特色,不断推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影响的文学、戏剧、电影、电视、动漫、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文化艺术精品。做大做强“文学陕军”、“西部影视”、“陕西戏剧”、“三秦书风”、“长安画派”、“黄土画派”、“陕西文物”、“陕西旅游演艺”、“陕西民歌”等特色文化品牌。
    3、完善文化产品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坚持和完善作家艺术家基层挂职锻炼、深入生活采风、作家签约制度及重大文艺题材全国招标等制度。完善文化产品选题论证、资金投入、推介销售、监督管理、表彰奖励等工作机制。加大对文学艺术创作的扶持力度,设立陕西文学基金、陕西美术发展基金、陕西出版基金。加强文艺理论研究和文艺评论工作。建立省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专项经费稳定增长机制,2015年达到1000万元以上。规范和改进评奖活动,发挥好引导、激励作用。主流媒体、公共文化场所要主动在频道、频率、版面、场地等方面为优秀文化产品宣传推介和展演展映展播展览提供支持。

    (四)文化遗产传承工程。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进一步挖掘和阐发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价值,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全省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
    1、提高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加强科学考古和公众考古,加大对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和建设力度。建设秦始皇帝陵遗址、汉阳陵遗址、唐大明宫遗址、汉长安城遗址、秦咸阳城遗址、延安红色革命大遗址等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国家遗址公园。把关中建成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基地。促进博物馆建设,建立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民办博物馆为补充,个性鲜明、布局合理的博物馆体系。积极扶持民办博物馆发展,对其中以服务公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实施“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建设工程。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力振兴秦腔艺术,扶持汉剧、汉调桄桄、眉户、碗碗腔、商洛花鼓等地方戏曲。积极发展剪纸、皮影、泥塑、刺绣、雕刻、农民画等特色艺术品种。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整体保护项目实施。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完善省、市、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和传承机制,建设一批重点非遗展示馆、传习馆(所)。建立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贴、激励机制。培育一批生产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名品牌。
    3、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深入挖掘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在国民教育中增加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建立一批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研究基地。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设立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陈列布展、文物征集专项经费。扶持民间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自乐班、文学社团等群众性文化团体的发展。实施文化数字化上网工程。

    (五)公共文化服务工程。把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优惠或免费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1、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实施“两馆一院一站一室”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社区)书屋、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农村文化人才培训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消除盲点、提高标准、完善服务、改进管理。把镇村文化站(室)、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设计。建设标志性文化设施,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实施陕西文化艺术中心、陕西秦腔博览馆、陕西文学馆、陕西考古博物馆、西部国际图书城等一批重大文化设施项目。统筹规划和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坚持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和帮扶力度。加强少数民族文化设施改造和建设。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2020年,全省市、县两级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建成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标率,村综合文化室、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室)设置率全面提升;固定和流动数字化公益电影放映在全省农村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实现全覆盖,有线广播电视实现村村通,无线广播电视达到户户通。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以保障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为主要内容,2015年前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扩大向社会免费开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建设。鼓励其他国有文化单位、教育机构等对社会开放各类文化体育设施,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各类公共场所要积极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便利。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服务公示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文化单位开展流动服务、联网服务。
    3、加强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文化建设。落实我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农村环境,繁荣农村文化,提高农民文化生活质量。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建立城乡共建、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把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基本指标。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省、市两级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加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建设。组织示范性、导向性、普及性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经常化。对每年惠民演出达到一定场次的演出团体,实行“以奖代补”。做好主要党报党刊在农村基层发行和赠阅工作。推进城乡阅报栏(屏)建设。办好陕西农林卫视频道、陕西农村广播频率和杨凌《农业科技报》。

    (六)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把文化产业作为我省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的突破口,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实现跨越式发展,保持年均增速25%以上,使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到2015年,培育一批年营业收入过50亿的文化企业,实现3—5家文化企业上市。到2020年,建成若干个年营业收入过百亿的大型文化企业。
    1、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快建立以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旅游、文娱演出、印刷包装、创意动漫、广告会展、民俗文化八大重点行业为主导,以一批大型产业集团为支撑,以中小文化企业为基础,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体系。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重点培育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艺术品、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等产品市场,加强资本、产权、版权、人才、信息、技术等要素市场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组织。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和文化产权交易机构。积极发展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咨询、担保、拍卖等中介机构。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物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文艺演出院线、电影院线,推动中等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实施城镇数字影院建设改造工程。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中小城市商业影院和社区影院,建立面向影院的电影发行服务体系。2012年前各市完成数字影院建设和改造任务。2015年前各市、县建成1—2个有一定规模的演出场所,各县完成数字影院建设和改造任务。办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完善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鼓励和支持区县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
    2、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扶持壮大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使其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支持陕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陕西广电网络产业集团、陕西出版集团、西部电影集团、陕西演艺集团、陕西新华发行集团、陕西旅游集团、陕西体育产业集团、华商传媒集团、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等省内骨干文化企业做强做大,组建陕西日报传媒集团。制定加快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骨干企业。在国家许可范围内,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各类企业和自然人创办文化企业或从事文化个体经营。落实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在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方面一视同仁的政策。落实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政府采购文化产品和服务,组织开展的资质认定、评奖活动等方面与国有文化单位享有同等待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扶持一批优势非公有制文化产业项目。完善服务和管理体系,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3、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全面实施《陕西省“十二五”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各类建设项目。把文化产业项目纳入各级政府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支持关中、陕南、陕北发展各具特色的区域文化产业。突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把西安建成全国文化产业中心城市。进一步支持西安曲江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和其他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重点建设华夏始祖文化园区、周文化园区、秦文化园区、汉文化园区、唐文化园区、红色文化园区、秦岭绿色生态文化园区、浐灞生态文化园区、农耕文化园区、宗教文化园区等。加快建设西安国家印刷包装产业基地、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西安文艺路演艺基地、陕西动漫创意产业基地、陕北红色文化演艺基地、陕西文物复仿制及艺术品基地、西部影视制作基地、陕西出版传媒产业基地、陕西广播电视产业基地、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等。2015年前,各市要结合实际,策划建成1—2个具有集聚效应、特色鲜明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各市、县区也要实施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4、扩大文化消费。创新商业模式,完善个性化、分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文化消费热点。制定鼓励文化消费的办法,鼓励发展低成本、低价位、广参与的文化消费活动。实施对低收入阶层、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等特殊群体文化消费优惠制度,发挥旅游对文化消费的促进作用,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做强做大红色旅游。开发与文化结合的教育培训、健身休闲、餐饮娱乐等服务性消费。引导文化企业投资兴建更多适合不同层次群众需求的文化消费场所。

    (七)文化改革创新工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效率的文化微观运行机制,形成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
    1、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全面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股份制改制、上市,推进文化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直接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债券、银行授信等金融品种更多地用于文化企业。推动文化资源与要素适度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进西部网和非时政类报刊单位改革。按照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的要求,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工作职能和服务规范,加强绩效评估考核。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文化事业单位在用人、财务、业务运营等方面的自主权。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吸纳专业人士、基层群众等参与管理。推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推进市级电台、电视台合并,促进广播电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2、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政企、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省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重点抓好规划政策、标准规范制定。市、县(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重点抓好文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管,面向基层群众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各级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管体系。省上成立由宣传、财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履行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坚持主管主办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并严格执行文化资本、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提高管理效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减少文化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加强版权登记、保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打击盗版侵权行为。
    3、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加强文化领域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利用,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业态。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文化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提高相关产业的文化含量。发挥陕西科教优势,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把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纳入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依托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园区、经济开发区、文化产业园区建立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鼓励科技人才到文化产业园区自主创业,鼓励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参与投资收益分配。

    (八)文化人才建设工程。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培养一支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队伍,造就一批文化领域创新型、复合型、外向型、科技型人才,把陕西打造成富有吸引力、竞争力、创造力的文化人才聚集地。
    1、培育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实施陕西文化名家工程和“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建立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造就一批不同文化门类的名家大师和代表人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高端紧缺文化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大力加强文化企业家队伍建设。扶持资助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领衔重点项目。建立专业文化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库,完善培养、流动、任用、激励等机制,深化职称评审改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创造有利制度环境。推进高校、文化企事业单位共建文化人才培养基地。制定高层次文化创意、经营管理人才引进的特殊政策,在户籍、住房、职称、薪酬待遇、家属随迁等方面给予倾斜。重视发现和培养社会文化人才。把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和新经济组织中的文化人才纳入培养规划。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等与国有文化单位同等对待。
    2、壮大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全面落实我省《加强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充实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广播电视台(站)、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工作力量。健全乡镇宣传文化工作机构,配好配齐乡(镇)、街道党委专职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行定向招录。配齐村、社区专(兼)职宣传文化干事,参照村(社区)“两委会”干部标准落实工资待遇。健全市、县(区)文联等机构。鼓励和扶持群众中涌现出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完善文化志愿者服务制度。把基层文化人才培养纳入《陕西基层人才振兴规划》。完善省、市、县分级负责的基层宣传文化干部培训体系,每三年轮训一遍。定期表彰优秀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干部。
    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德艺双馨,强化社会责任,大力弘扬严谨笃学、潜心钻研、淡泊名利、自尊自律的良好风尚,坚决抵制学术不端、情趣低俗等不良习气,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深化宣传文化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建立文化名家、中青年骨干深入基层制度,深化新闻宣传、社科理论、文艺出版等系统“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继续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健全新闻采编岗位准入退出机制,建立新闻行风社会监督和道德评议制度。

    四、完善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

    1、建立健全财政文化投入政策。建立健全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级每年新增财力中用于文化建设的资金比例不低于2%。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确保各级宣传文化工作经费逐年增加。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设立陕西文化发展基金;省市设立专项艺术基金;扩大省级文化产业及其他专项资金规模,各市和有条件的县要设立文化产业、文化精品创作等专项资金;提高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的比重。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以奖代补、基金制等多种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加强资金管理,推进现有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实现资金共用、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分类建立财政文化投入绩效考评体系,管理使用好重大文化精品等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抓紧制定《加快文化强省建设若干配套政策》。参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有关政策,制定更加优惠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招商引资、土地使用、财税支持、人才引进等综合性配套政策。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必须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保证项目用地指标落实。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完善和落实各项财税政策,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落实捐赠机构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建立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联贷联保、第三方担保等工作机制,鼓励文化企业和社会资本对接,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落实、完善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退税政策。落实鼓励文化产业研发和高新技术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文化技术创新。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的扶持和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五年。财政安排的原有正常事业费进入基数继续拨付,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文化企业支持政策,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在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平等支持。
    3、加强文化法制建设。清理、修订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求、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事业繁荣、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强执法检查,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

    五、加强党对文化改革发展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文化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及时研究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和文化改革发展的领导权。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宣传文化领域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好配强宣传文化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把握文化阵地正确导向。各市、县(区)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工委委员)兼任。党委宣传部门参与同级党委管理的宣传思想文化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任用和管理。制定、完善国有文化企业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文化工作,加强文化理论学习和文化问题研究,树立和落实新的文化发展理念,努力成为领导文化建设的行家里手。把文化建设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校干部培训教育基地教学体系。完善落实对国有文化企业综合评估考核的具体办法。加强和创新基层党的工作,树立和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发挥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在有一定规模、经营相对稳定的非公文化企业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注重在文化领域优秀人才、先进青年、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做好文化领域知识分子工作。
    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文化建设。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文化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文化战线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发挥作用,共同推进文化改革发展。推动文联、作协、社科联、记协等文化领域人民团体创新管理体制、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履行好联络协调服务职能,加强行业自律,依法维护文化工作者权益。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机关文化以及行业文化等建设水平。支持群众依法兴办文化团体,培育植根群众、服务群众的文化载体和文化样式。及时总结来自群众、生动鲜活的文化创新经验,推广大众文化优秀成果,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文化创造的良好风气。建立完善督查落实机制。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制定文化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省级领导联系重大文化项目制度,督办建设进展,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省上成立由党政“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文化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市也要参照建立相应机构和机制,落实人员编制和职能,推动工作开展。
    各市委,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按照本《实施意见》,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来源:陕西日报 )